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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划红线 定硬指标 宁夏国企“以案促管”力避国有资产“跑冒滴漏”

    稿件来源:宁夏日报客户端    发布时间: 2026-05-21

      “法律纠纷案件管理,既是国企经营风险的‘晴雨表’,也是检验依法治企成效的‘试金石’。”5月20日,自治区国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,聚焦存量案件精准压减、增量风险源头管控、价值创造能力提升三大主线,自治区国资委启动的区属国企“以案促管、提质创效”专项行动,以刚性量化目标和全链条管理机制,推动区属国有企业法治建设从“被动应诉”向“主动治理”深度转型,为国有资产安全与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屏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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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为国有资产安全与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屏障。

      此次专项行动以2025年末存量民商事案件为攻坚对象,分类施策、量化推进。针对涉案金额超500万元(类金融企业超1000万元)的重大案件,要求2026年末30%以上实现妥善化解;2024年底前发生的历史遗留重大案件,化解率须达50%以上。对于长期困扰企业的区属国企间纠纷,鼓励运用友好协商机制,力争案件金额减少50%;而内部子企业间的矛盾,则通过集团调解前置、多部门协同,推动案件金额骤降80%。通过“销号制”管理,清淤疏堵,让企业轻装上阵。

      为源头管控,自治区国资委对三类增量风险“划红线”守底线,严控因自身违法违规引发的纠纷案件,坚决杜绝虚假贸易、违规担保等行为。行政处罚数量较2025年减少50%以上,并划出“单位犯罪零记录”的刚性底线,尤其警惕商业贿赂等刑事风险。这一系列硬约束,倒逼企业强化合规审查,将法治要求嵌入决策、执行、监督各环节,实现风险早识别、早预警、早处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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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为全区国企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“法治动能”。

      为实现从“减损”到“挽损”的效能跃升,专项行动还强调了各国资国企必须正确认识“压减案件”与“正当维权”的辩证关系。一方面,鼓励企业主动打击假冒国企等侵权行为;另一方面,强化法务团队主导作用,规范风险代理,穷尽执行手段,力争2026年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金额较上年增长20%以上,让法治真正成为创造价值的“隐形利润”。

      同时为构建“以案促管”长效机制,专项行动要求各企业建立“事前防控、事中应对、事后提升”的全链条案件管理机制。通过典型案件复盘、类案梳理剖析,编制案例汇编,倒查管理漏洞,完善规章制度。对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,坚决追责问责,形成“办理一案、治理一片、规范一域”的良性循环。

      为全区国企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“法治动能”,自治区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将通过双月调度、督查考核等方式压实责任,推动区属国企以案为鉴、以管促改,在法治轨道上实现行稳致远、提质创效。(宁夏日报记者 李峰 文/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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